深圳加强水产苗种和渔药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08/1/30 15:22:58 来源:南方渔网 编辑: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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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多年来,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水产苗种和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是———
抓好流通渠道和养殖场的监管工作一是在各渔港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加强与机场、港口、汽车站和火车站等交通运输部门的合作,共同做好水产苗种的运输监管工作。二是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各养殖基地进行检查,并及时做好有关污染养殖水域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通过加强监管和检查工作,一方面防止了非法运输苗种的行为发生,另一方面也防止了病虫害从境外进入,并及时发现和控制本市发生疫情,有效地控制病害的危害,保证深圳市的渔业苗种养殖和水产养殖事业的健康发展。
摆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强化服务意识在水产苗种管理工作上,按照“管理就是服务,服务也是管理”的指导思想,通过不断地加强服务来带动管理工作的提升。如在水产苗种的运输许可证办证业务上,坚持不分节假日24小时随时办证的做法,极大地方便了渔民群众和涉渔企业。2003年以来,共发放渔业种苗运输许可证313张,每一宗都做到了准确和快速地发放,没有一宗受到投诉。
定期组织开展渔药检查,规范渔药使用行为每年深圳市农林渔业局都组织支队、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和工商部门定期开展全市范围的渔药检查行动,对各药店、养殖场、批发市场进行检查和宣传。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还每月定期对各批发市场水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并在媒体上通报检查结果,实现了监管工作与宣传工作的互相结合、互相促进。发现有违法违规用药现象,就及时进行跟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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