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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国际渔业贸易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03/8/3 15:56:00  来源:  编辑:南方渔网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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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考察其他国家所实行的渔业贸易政策,我们至少可以得出这样的启示:像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水产品生产大国,在世界经济日益一体化的今天,要在全球渔业经济中占有应得的一席之地,必须兼顾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两个方面:一方面要采取实际的措施,积极扩大本国企业的出口,拓展国家市场;另一方面是要实行相应的贸易政策,有针对性地限制进口,以有效保护国内企业和市场。

  1、借鉴日本等东南亚国家的经验,要保证水产品出口的稳定增长,应该建立水产品进出口的多边贸易关系。

  近年来我国与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水产品贸易日益活跃,贸易量和贸易额都有不同程度的增中,但水产品进出口市场结构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并且有进一步集中的态热。1998年与十大贸易伙伴(日本、秘鲁、美国、香港、韩国、俄罗斯、欧盟、台湾、智利和加拿大)的贸易总额近40亿美元,占我国水产品贸易总额的85%还强。从出口量值来看,日本、香港、韩国和美国仍是我国水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我国对这4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量值占我国水产品出口总量值的比重近年来呈上升之热,1995年为72.4%和60.7%,1996年为77.2%和83.2%,1997年达80%和87%。1998年以来虽然开发扩大了欧盟市场,但总的贸易格局变化不大,对上述4个国家和地区匠出口量值比重仍在80%左右。1999年对欧盟的出口进一步扩大,出口量值超过了香港,在贸易伙伴中居于第四,使贸易格局的相对集中有所缓和。水产品进口市场同出口市场非常相似。由于我国水产品进口品种主要是饲料用鱼粉和鳗苗,国际市场上鱼粉主要来源于秘鲁和智利,鳗苗主要来源于日本和欧洲,因而水产品进口主要集中在秘鱼、俄罗斯、美国、智利、日本等国。1995年我国从这几个国家进口的水产品量值分别占我国水产品进口总量值的38.1%和32.4%,1996年所占比重为46.6%和46.3%,1997年达85.5%和76.9%,1998年也均在50%以上,1999年从俄罗斯、秘鲁、美国、日本4国的进口额都在1亿美元以上,居各贸易伙伴之首。

  贸易格局的相对集中和市场狭窄,使得我国水产品进出口很容易受少数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产生大的波动。1996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就有力地说明了这一问题。由于我国进出口尤其是出口市场主要集中于日本、韩国、香港等少数国家和地区,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疲软,消费能力低迷,进口乏力,尤其对高附加值的加工产品的需求萎缩,造成我国水产品进出口自1997年下半年以来边疆滑坡,增长速度明显减慢。有资料显示,1997年上半年,水产品进出口总量值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6%和17%,下半年贸易总量比上年同期增长2.9%,贸易总额下降1.2%,下半年比上半年发展速度分别下降了13.1个和18.2个百分点;1998年滑坡幅度更大,1~8月份水产品进出口量值比上年同期下降24.4%和19.3%。出口创汇额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对亚洲的出口创汇仅1998年上半年就下降了25%。因此,积极开拓水产品出口市场,调整水产品出口结构,形成多元、合理的水产品进出口市场结构,有助于减少部分国家经济形势变化对我国水产品进出口贸易带来的不利影响。

  2、日本和其他东南亚国家的经验还表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增加出口,扩大国际市场,同时还要保住国内已有的市场份额,国家应扶持、培植一批竞争力很强的龙头企业。

  目前我国一些外向型生产和加工企业(包括国有、集体和合作、合资企业)无论加工的技术水平还是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均属世界一流。但我国面向国内市场和地方市场的中小型企业,大部分仍处于家庭经营和手工作坊水平,产品卫生和质量均难以保证。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由于历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无力更新设备和采用先进技术,只能使用老化、陈旧的设备进行传统的加工生产。因而总体上讲,我国水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的总体实力还是难以同国际先进企业相抗衡日本和东南亚国家的经验表明,良好内在的素质和宽松的外部环境是企业成长壮大的必要条件,企业竞争实力的培植,既需要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和培植。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正是运用该做法造就了一批极具竞争实力的水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正是这批企业在扩大出口和同进口企业的竞争中发挥着中坚作用。

  3、许多国家的实践还证明,加强水生动植物检疫工作和出口水产品的出口检查制度,严格控制进出口水产品的质量,既有利于扩大出口,又能起到保护国内市场的作用。

  欧盟和美国等国家对我国出口水产品实行“绿色壁垒”,尽管有时带有歧视性色彩,但也不能排队有时确系我国水产品本身的卫生和质量问题。如1997年7月由韩国国立水产品检查所仁川支所查明的818吨不合格产品中来自我国的就有427吨,占到了52.2%。我国鳗鱼因恶喹酸事件遭到日本进口商的拒绝也属此类。这主要是由于我国水生动植物的检疫工作得到重视并建立起水生动植物检疫体系是仅仅在我国水产养殖进入大发展的90年代。在90年代初期,我国海、淡水养殖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由于养殖的无序发展和工农业生产对养殖水域的污染,养殖环境污染及其严重,边疆数年爆发了病毒性鱼病和虾病,养殖生产受到重创。对虾养殖产量由最高时的20多万吨减少到几万吨,生产全面滑坡,以后又波及到海珍品养殖。淡水养殖暴发性鱼病也持续困扰着渔业生产。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出口产品因养殖、加工生产过程中的病害检疫标准低于发达国家标准,病原菌、潜在污染物、有害物质许可限度和有害残留物检疫标准,许多产品或出口受阴或产品价格下滑,特别是部分水产品被欧盟列为禁止进口产品,严惩影响了出口创汇和我国水产品质量的声誉。为此,虽然我国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了严格的海关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检测体系,按国际标准严格监控水产品质量。国内渔业主管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我国的水生动植物检疫工作同国际标准还有相当的差距,急待加强。通过建立和完善同国际标准接轨的检疫制度,既可以在此基础上加强出口水产品的出口检查制度,保证出口水产品的质量,又可以依据WTO协议中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对进口水产品进行合理的限制,保护国内市场。现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如日本和我国的台湾省,对出口商品检查非常严格。由于日本对出口商品实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在世界上被称为商品物美价廉的国家。我国台湾省的出口检查制度规定,所有动植物及其制品必须经过动植物检疫。这些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

  4、重视并及时建立符合WTO要求的水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WTO协议中的要求各成员方在贸易中遵循国际标准或以国际标准为依据在国内标准,因此加强水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势在必行;也只有如此才有可能突破其他国家设置的非关税壁垒。90年代中期,印度大力发展捕捞业,促进了鱼产品对发达国家的出口,主要有冻虾、冻鱼。1997年欧盟宣布禁止进口印度水产品,主要是欧盟多个成员国发现从印度进口的冻鱼或海产品中含有沙门氏杆菌和弧菌,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查后的结论也是如此。为了挽救约150亿卢比的损失,印度政府主动采取行动,一方面与欧盟官方商讨解除禁令的措施,一方面迅速成立出口检查委员会,迫使出口商积极接受挑战,对工厂设备进行改造,以达到欧盟所制定的严格质量标准和规格要求。经过5个月的努力,欧盟终于取消了进口禁令。目前发达国家水产品出口标准大多采用国际上盛行的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制度,以确保产品质量。美国、欧盟、加拿大等国将此制度制定为国内产品和出口水产品的标准并全面执行。另一方面,《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中并没有规定只能以国际标准为准,也可以制定以国际标准为依据的国内标准,而实践中很多国家多制定有要求进口商遵守的国内标准。对于该权力我国也不应放弃,应从整体产品的要领出发,制定包括产品实体在内的,包括包装、标签、注册、水质、生产环境、质量控制过程等一系列的标准。对进口水产品进行约束。

  5、正确地对待“反倾销”问题

  WTO协议中《反倾销协议》赋予了反倾销措施的佥性,但许多发达国家因其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昂贵致使生产成本高于发展中国家,经常以此协议作为阻止进口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壁垒使用。因此,对于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水产品的反倾销诉讼,应当正确对待。第一,对于不正当的反倾销诉讼要积极应诉,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出口水产品的低价非倾销行为。这就需要在平时做好成本核算、价格统计等基础工作。第二,加强对水产品对外贸易的宏观调控。由于我国出口市场相对集中,市场稍不景气,国内出口企业之间便鹬蚌相争,为了各自的利益在争夺客房时况相压价抛售,致使出口水产品的价格有时的确低于成本价。虽然即没有倾销的动机,也没有达到倾销的效果,但却被其他国家起诉。这种得不偿失的做法必须通过国家从宏观上加以解决。第三,目前已经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水产品生产成本比我国低,因而以较低的价格在我国国内市场对国内企业产生了威胁。因此,我们也应该换一个角度,不应仅仅满足于如何应对他国的起诉,也可以适当考虑如何运用“反倾销”措施来保护国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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