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地方在起捕热水鱼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引起鱼类急性生理缺氧症,从而导致大批量的鱼陆续死亡,其损失不亚于泛池。渔民群众称这种现象为“炸网”。为了避免发生“炸网”事故,掌握科学的热水鱼起捕方法,现将造成“炸网”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一是水温的影响。一般水温低于20℃时很少出现“炸网”;水温23℃以上时即可发生“炸网”现象;当水温高于25℃时,“炸网”频率明显增高。二是缺乏适应性锻炼。一般初次起捕热水鱼的养殖水体易发生“炸网”。连续作业和经常性起捕热水鱼的养殖水体发生“炸网”现象则较少;也有的连续捕捞一段时间后,停止作业的间隔时间较长,第二次开捕时又发生“炸网”。如云梦县戴壁湖渔场和孝南区的朱湖养鱼基地的不少养鱼户,停捕一段时间(最短25天,最长43天)后,第二次捕鱼出现“炸网”。有的养殖户造成一次性死鱼2000多千克的损失。三是操作不当。主要是拣鱼时间过长,人为造成密集型缺氧环境和擦伤鱼体,引起大量伤亡。
从以上分析中可知,“炸网”是由于水温较高和鱼类剧烈活动对溶氧需要量很大,而拉网又骤然使鱼类密集在水质浑浊的缺氧环境中,这几种综合作用的结果,导致鱼类机体和内脏组织得不到充足供氧,不能进行正常的生理代谢活动,除少数鱼当即窒死外,大多数鱼是因极度缺氧出现器官积水肿胀、细胞坏死、机体组织萎缩等症状,表现为慢性死亡,死亡时间在1~3周之间。很多鱼的体表被擦伤充血呈红色(渔民称为血鳞鱼),特别是白鲢和鳊鱼体表发红尤为明显,往往被误认为是出血病,又使用大量药物进行治疗,更加重了损失。
生产实践中还发现,“炸网”损失的大小因养殖水体面积不同而异。一般中、小型水面“炸网”频率相对较低,损失略小一些;百亩以上的大型养殖水面,发生“炸网”的现象明显高于中、小水面。如安陆市某水库渔场一网捕获热水鱼1.5万千克,只销售了0.25万千克,剩余未销售的鱼放归水库后陆续死亡,损失数万元之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过去很多资料介绍,起捕热水鱼应选择在水中溶氧充足时进行。但“炸网”死鱼的事实表明,下午4~6时水中溶氧含量最高,此时捕鱼更容易出现“炸网”。所以大批量的起捕热水鱼的时间选择在上午为好。
怎样才能避免或减轻“炸网”损失呢?在起捕热水鱼的操作过程中应切实把好以下技术关:
1.加强适应性刺激锻炼 在首次(包括停捕时间较长后第二次开网)起捕热水鱼时,可提前两天每天拉空网1~2次,将鱼群聚集10~15分钟,让鱼群对网具的刺激有所适应,然后放归池中,聚集鱼群的密度不宜过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这一措施对防止发生“炸网”,提高起捕热水鱼的经济效益至关重要,切不可减免。
2.合理确定拉网网目我们在渔业生产调查中发现,不少养鱼户为了减少起捕热水鱼时,对青、草鱼幼体“卡”在网眼上造成的伤害(因鱼的鳃腔卡在网眼上,死亡率极高,渔民称为“吊颈”),而使用密眼网捕鱼,然后从中挑选符合上市规格的鱼,虽然这种方法可避免青、草鱼幼体“吊颈”,但因拣鱼的时间过长,造成“炸网”的损失会更大。
合理确定拉网网目是降低起捕热水鱼不必要损失的关键。确定网目的原则是宜大不宜小。在青、草鱼放养量较高的养殖水体,拉网网目以11.5~12.0厘米为好,不应小于11.0厘米。这一网目起捕规格为:花、白鲢在950克以上;青、草鱼在2000克以上,只要被捕起的鱼,基本达到了上市规格。在以花、白鲢为主体,放养密度较高的养殖水体,网目应控制在11.0厘米左右,不应小于10.0厘米。尽管这一网目对青、草鱼幼体会造成一定伤害,但通过轮捕降低水体载鱼量,提高了鱼群生长速度,从整体效益来看还是有利可图的。
3.根据销售量确定捕捞量 在起捕前要做好与销售商贩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大致计算出日销售量,实行以销定捕。控制捕捞量的原则是宁少勿多。譬如:根据销售信息统计当日销售量为1000千克,操作人员应根据经验判断一网起捕量800~1000千克之间,若发现网中鱼群数量过多,应在拢网前放掉一部分,如果出现起捕量不能满足销售的情况,宁可捕第二网,决不能图省事一网捕鱼过多,销售不了又放归水中。保证上网的鱼必须销售完,是避免“炸网”损失的最好办法。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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