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鱼虾跟人一样,乱服药会出毛病的。”最近,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西吴村的吴根升收到了养殖公开信和一份禁用药清单。他高兴地说,自己从事养殖11年了,但对哪些是违禁药、无公害产品适用药一直不太清楚。“这下好了,我们今后对养殖用药更有数了。”
连日来,一封由省海洋与渔业局起草、为养殖用药立规矩的公开信,正由各地渔政工作人员陆续送达全省20多万名养殖户的手中。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告知方式之所以用公开信替代以往的文件,为的是确保所有渔民了解这一信息,使活动更有实效。
笔者在这封公开信中看到,渔业部门对渔民作出的用药规范有五个方面,包括禁止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等农业部公布的19类兽药,禁止出售尚在休药期内的或兽药残留超标的养殖产品,必须建立用药记录等。对违反规定的养殖户,将予以公开曝光,销毁违禁兽药或药残超标水产品,并处以1万至5万元的罚款。信的最后祝广大渔民“事业兴旺,年年有余(鱼)”。
“这是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一条底线。”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我省水产养殖面积已发展到32万多公顷,但一些养殖户不同程度存在使用违禁药物现象,如不严格规范养殖用药,提高养殖户的安全生产意识,将削弱我省水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2002年冻虾仁氯霉素事件就曾引起欧盟对我国水产品的全面禁运。
据了解,我省渔业部门已制订了一系列水产品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包括将在年内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养殖场、种苗场使用违禁渔药、滥用保鲜剂等违法行为。同时,大规模清理养殖用药、渔用饲料等投入品,并加大水产品的药残监控抽检,对发现的问题产品进行彻底追溯和督促整改,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
编辑: 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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