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随着柳州市政府直接将水域养殖证发放给柳州农工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农垦国有沙塘农场等4家水域养殖单位,水域养殖证制度在柳州市全面铺开。
据柳州日报报道,去年4月29日,柳州市出台《完善水域养殖证制度实施方案》。今年1月份,各县区就已开始实施。到今年12月29日止,全市已发放160本水域养殖证,涉及国有水域39773亩。
据柳州市渔业站一位负责人介绍,养殖证是生产者使用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合法凭证。同时,渔业污染事故调查机构是以养殖证为受理案件的基础,养殖证登记内容是调查处理事故的重要依据,当水域因国家建设及其他项目征用或受到污染造成损失时,养殖者可凭养殖证申请补偿或赔偿。此外,持养殖证方可申请苗种生产审批、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水产品原产地证书、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资格等,并享受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不过,持证人应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在使用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应按规划合理布局,科学投饵、用药,不得造成水域环境污染,并严格按照养殖证所规定的养殖区域、类型、方式等内容进行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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