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一、把握药物使用准则施用渔药是防治鱼病的一个重要环节,科学、合理施用药物是控制疾病、保障产品质量的关键。应按照国务院、农业部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产品执行标准的渔药。禁止使用硝酸亚汞、孔雀石绿、五氯酚钠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因此,应严格执行《无公害食品鱼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2的要求,掌握渔药的使用原则。
二、注意药物对鱼类的敏感性虾蟹类:对菊脂类、有机磷、氨基酸甲脂类敏感。
鳜鱼、鲈鱼、鲶科鱼类:对敌百虫等敏感。
三、注意鱼类的抗药性长期施用同一种药物后,由于病原体对药物产生抗药性,从而降低药效甚至无效。所以在鱼病防治中,要常交替使用药物,以切断病原体抗药性种群的形成。
四、注意药物之间的对抗和协同作用在同时施用2种或2种以上药物时,由于药物的化学组成不同,可能呈协同作用表现为药效增加,呈对抗作用表现为药效降低或抵消,药物相互之间无影响,既不增加也不减弱。因此施药时,应注意发生对抗作用的药物切忌混合使用,以取到治疗效果。如使用漂白粉消毒时不能与生石灰混合,因为漂白粉在强碱性水中药效会降低10余倍。
五、注意合理运用浸泡鱼类方法用浸泡法防治鱼病时应注意:一是药物不能与容器发生化学反应;二是药物在容器内应搅拌均匀;三是所使用的药物不宜对鱼类刺激性太强;四是浸泡时间应根据水温、品种、体质状况等灵活掌握,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放入清水中。
六、注意合理使用内服药物方法把握剂量:用内服药物预防鱼病时,用量酌情减小,治疗时可适当增加。经常使用同一种内服药物易产生抗药性,因此在防治鱼病时应交替使用内服药。
合理使用:在用药饵投喂时,宜停食1-2天,然后按正常情况投饵,第一天内服药加倍用药,第2~5天减半。
把握疗程:内服药药效较慢,一般至少投喂一个疗程。
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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