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新闻 | 独家专题 | 渔商阿里 | 渔资团购 | 水产人才 | 市场行情 | 水产技术 | 对虾网 | 会议展会 | 水产视频 | 水产论坛

企业推广

  • 资讯
  • 技术
  • 产品
  • 企业
  • 招聘

搜鱼高级搜索对虾  罗非鱼  金鲳鱼  草鱼  石斑  泥鳅  黄鳝  海参  小龙虾  鳗鱼  大闸蟹  

中国水产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水产新闻 > 国内新闻 > 水产法规 > 捕捞法规 > 正文

贵州实施全省禁渔四个月 非法捕鱼请举报

发布时间:2008/3/13 9:29:00  来源:贵州都市报  编辑:黄倩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旺旺好渔资电商平台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我省自2003年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以来,取得明显成效,对保护渔业资源起到了重要作用。而《贵州省渔业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我省江河、湖泊、大中型水库每年2月1日12时至5月31日12时为禁渔期。 

  为了做好今年禁渔工作,省水产局昨日公布了举报电话0851—5289790,0851—5286744。

  据悉,今年是全省实施禁渔期制度的第一年,我省将采取水上检查与岸上检查相结合;巡逻检查与蹲点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

  同时,有关部门还将切实加强对水产品市场、餐馆、饭店、码头等水产品经销场所的检查,禁止非法经销禁捕的水产品,取缔非法渔获物的流通渠道。


                                                                 编辑:王宇
编辑:黄倩 访问人次:5092 关键字:贵州,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用户昵称:

评论内容:
滑动完成验证:
 

品牌推广

咨询:0779-2029779

第十七届农聘中国水产人才网络招聘会

农聘-水产人才网

猎弧英雄

虾青素

强肝

手机版水产门户网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水产前沿广告

海洋与渔业

图文推荐

更多

最新捕捞法规

更多

红法活体虾青素

今日要闻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关于我们 | 企业推广

会员服务 | 网站动态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服务专线:0779-2029779

传  真:0779-2030003

邮  箱:bbwfish@163.com

最具影响力的水产网站--水产门户网

广西南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10017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050073

X

中国水产门户网微信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