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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硝基呋喃用药史的水产品不能出口加拿大

发布时间:2003/11/12 9:33:00  来源:  编辑: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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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本网2003/11/12讯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各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有硝基呋喃用药史的水产品,坚决不能出口加拿大。
 
    据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介绍,近日,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将对所有进口水产品随机抽样检测硝基呋喃残留,并规定,一旦检出该药物残留,有关水产品将被销毁或退运,并对有关企业连续检测4批产品,若再检出问题,则该企业的产品将被拒绝进口。据此,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标准质量控制体系,切实把好原料、加工、包装、仓储、运输和出口等关键环节的卫生质量关,对于有硝基呋喃用药史或监控中发现问题的水产品,坚决不能用于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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