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记者近日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了解到,美国商务部已于日前宣布对我国冷冻暖水虾反倾销案发起第一次行政复审(即年度行政复审),以确定在复审期内(2004年7月16日至2006年1月31日)涉案企业是否存在以低于公平价的价格在美国销售被调查产品。
据了解,由于虾类产品在我国农产品贸易中所占比重较大、影响较广,加之美国商务部目前反倾销政策和复审政策不断变化,有关方面希望输美虾企对首次行政复审能引起足够重视,积极有效应对,利用此次机会,扭转出口被动局面。
2004年1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中国虾产品反倾销案的终裁裁决,4家强制应诉企业税率分别为0.66%、27.89%、82.27%、84.93%,加权平均税率为55.23%,未应诉企业全国统一税率为112.81%。受此影响,我国冷冻虾出口严重受阻,2005年出口量为3.9万吨,出口额2.1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26%和23%。此次行政复审主要针对原审中参加应诉的企业,包括强制应诉企业以及获得加权平均税率的企业。
反倾销行政复审制度是一项旨在保护利害关系人利益的重要制度。反倾销行政复审程序必须在一段时间后或具备一定条件时启动,即倾销行为、国内产业损害和两者因果关系之中某一项或几项发生变化,动摇了倾销行为的存在基础。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应对行政复审,国内其他行业的经验值得输美虾企借鉴。如今年我国木制卧室家具将接受美国商务部的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国内的一些家具公司很早就开始着手准备应对行政复审,多次派人去国外考察,并寻求有经验的律师做咨询及答卷等。食土商会也将于近期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复审应诉事宜,还将邀请律师到场,讲解美国商务部最新复审政策调整。
编辑:王宇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