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福清侨乡报讯:近来,海口、城头、三山等镇一些靠海乡村频频发生滩涂使用权或承包纠纷, 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滩涂纠纷案件一般都是发生在村集体之间的滩涂使用权纠纷,或者是承包人与使用权人之间的承包纠纷,涉及的人数众多,卷入纠纷的有时多至上千人,同时这类纠纷容易引发矛盾的激化和群体性械斗事件的发生,是影响社会安定稳定一大隐患。滩涂纠纷缘何频发,其主要原因是:
第一,历史遗留的问题埋下了纠纷隐患。上世纪八十年代管理部门进行大范围滩涂确权,遗留了一些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比旭四至界限不明确,如前薛村村民薛某和三山楼前村滩涂纠纷,双方对簿公堂,原告所提交使用权证中四至是“西至新礁仔,南至青屿”,但实际上青屿位于新礁仔的西南方向;还有一些使用权证中标志不明确,如楼前村和前薛村薛某等人的滩涂纠纷,两村对四至标志“坤坤坛”及“圆石”说法不一,从现场看也无法明确,因四至不明,导致争论不休;此外管理部门确权时所依据的标志有的是不固定的标志,经常有以某某港为界的说法,而海滩上的港道会随时间推移发生变化。
第二,近年养殖业效益大幅提高,引发矛盾。近年,滩涂使用者利用滩涂发展水产业,养殖花蛤、虾,培育蛤苗等,获得了较大经济效益,各村纷纷投资围垦滩涂,由于滩涂有利可图,大家趋之若鹜,于是引发了冲突。
第三,管理的滞后。养殖业的勃兴,使历史上确权所遗留的问题成为现实的利益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法》颁布实施后,对滩涂不同用途的使用年限规定不一,其中“养殖用途”的使用年限为十五年,管理部门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对全市滩涂进行确权后至今,使用权证年限均已届满,而重新确权颁证又不能一下子到位,于是冲突越来越多。
沿海乡村的村民靠海吃海,滩涂收入是他们赖以生存的重要经济来源,一旦产生纠纷,矛盾容易激化,因此,解决这个问题迫在眉睫。如何平息滩涂纠纷?有关人士希望管理部门加快滩涂重新确权颁证工作的步伐,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同时希望有关部门主动出击,对目前存在争议滩涂进行界定,以遏制滩涂纠纷的上升趋势。
南方渔网编辑:吴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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