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6月14日,一起状告国家环保总局的行政诉讼在浙江宁波宣判,环保总局败诉。
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3月熏由温州130多位养殖户承包的温州永兴围垦养殖示范区穴下称“示范区”雪开始出现水产品大量死亡的情况,养殖户损失惨重。
经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检测,示范区的池塘、水源及附近工业废水中,有害成分严重超标。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在1.7亿元。
由于龙湾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几百家重污染企业排放污水,养殖户们认为,污染事故就是由此引发的。
然而众多官方说法都没有明确主要污染源来自滨海园区还是龙湾永强片区,而且一直强调,还不能确定内河污染与养殖产品死亡事件的“因果关系”。
2005年5月,养殖户们聘请了律师袁裕来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袁发现滨海园区环保设施未建成即投入了使用。
在浙江省环保局一直没有做出进一步的处理的情况下,去年8月29日,养殖户们向环保总局提出了复议申请,要求责令浙江省环保局限期作出处理决定。
9月16日,环保总局行政复议办公室作出不予受理决定。2005年9月27日?熏养殖户们将环保总局告上法庭,这是建国以来环保总局第一次成为被告。
判决结果为:撤销被告环保总局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责令环保总局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对原告孔祥仁等82人提出的复议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南方渔网编辑: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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