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2005年05月09日新闻)根据本报4月27日消息《每天5吨青蛙三镇露“哀愁”》提供的情况,市公安局林业分局联合江岸区工商部门,当天突查了该区22家集贸市场,收缴非法贩卖的野生青蛙500多公斤,对不法商贩依法进行处理,并放生了这批青蛙。
市公安局林业分局相关负责
人称,近日,林业警方在汉阳区十里铺检查站抓获一贩运30只虎纹蛙的村民。被称作“农田卫士”的虎纹蛙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贩运虎纹蛙100只以下,属于情节较轻,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达到200只以上,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量刑在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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