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岛市渔业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作指导转变和发展思路创新,按照中央、山东省关于渔业工作的部署,围绕“护海兴渔”目标,加快发展现代渔业,提升渔业质量效益,着力促进渔民持续增收和渔区繁荣和谐,推动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贡献。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达到1270亿元,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340亿元,保持渔业经济平稳发展势头。水产品总产量完成120万吨,实现产值100亿元。渔民人均收入达到11000元。
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一是大力培植优势主导产业,加快建立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坚持高效、生态、安全理念,加快养殖增长方式转变,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现代渔业示范区,积极探索休闲渔业发展的新模式,扩大水产品对外贸易,大力建设品牌渔业,加快发展渔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全市水产种苗繁育体系,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
二是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巩固和扩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和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青岛市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
三是加强渔业资源养护管理,全力创建平安渔业。编制完成《青岛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区(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理利用水域滩涂资源,切实保障渔民权益。
四是完善渔业法规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依法管海、依法护渔”要求,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确保把各项渔业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渔业系统自身建设,提高渔业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积极向上、务实为民、高效廉洁、和谐文明的队伍,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服务水平。
南方渔网编辑:欧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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