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新法制报(江西)讯:只因为几句传言,数名职工合伙盗卖老板3万余斤鲜鱼给他人,4月11日,鄱阳县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逮捕占立新等10名非法侵占老板财物的犯罪嫌疑人。
自2005年起,广东商人黄某开始承包珠湖水域,并成立一号水产养殖公司开发水产养殖,2007年10月,黄某聘请韩四喜等人负责捕捞,2008年1月,聘请占立新等人负责看管湖面和销售。
2008年春节前夕,占立新等人听说公司的鱼将不准备再通过他们销售时,便心生歹念,伙同韩四喜等捕捞队成员分4次盗卖一号水产养殖公司鲜鱼3万余斤,获利近10万元。
南方渔网编辑:吴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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