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水母网消息:以帮助推销海参为名,先支付小额货款骗取信任后,再赊账拿货,骗得价值12万余元的干海参。日前,赵某涉嫌诈骗罪被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5年8月,赵某在芝罘区开了一家海参水产店。经人介绍认识了开发区加工海参的刘某、孟某夫妇。2006年7月2日,赵某打电话给刘某称要进海参,刘某的妻子孟某将货送了过来,共55斤,价值71240元。当时因没有现钱,就打了欠条,赵某许诺卖了海参再给钱。之后赵某又从刘某处拿了三次货共70余斤,都是打的欠条,共计18万余元。怕刘某不再给他供货,赵某陆陆续续付给刘某56000元,尚欠127680元。刘某多次打电话催要,赵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推托,后来干脆不接了。第二天刘某赶到赵某店里一看,其海参店已盘出,变成卖蜂蜜的了。2007年12月24日赵某被开发区公安局抓获。
南方渔网编辑:吴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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