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近日,永定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出台了《永定县渔业船舶安全分数管理办法》,对县境内已登记、发证的渔业船舶实行安全分数管理,进一步规范、细化渔业安全生产行为。
该办法规定,每艘渔船每年安全生产总分数为12分,县渔政管理部门建立分发《渔业船舶安全分数管理卡》,要求渔船作业时均要与《渔业船舶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同时携带。县渔政部门在渔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中,发现渔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由渔政部门登记,书面责令整改并按扣分办法在《渔业船舶安全分数管理卡》上扣除年度安全生产分数。渔船年度安全生产分数扣到6分以下(含6分)时,由渔政部门发出书面警告,对船东进行安全生产告诫约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拒不整改的渔船,年度安全分数扣至零分时,按情节轻重,作出暂扣、吊销《渔业船舶证书》、《捕捞许可证书》、没收、解体渔业船舶等处罚。
南方渔网编辑: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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