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从湖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会议上了解到,从6月10日开始,湖北省对苗种繁育企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凡生产销售苗种的企业,必须取得苗种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销售。
由于目前湖北省水产鱼苗管理混乱,劣质苗种充斥市场,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对经营鱼苗的生产企业制定了严格的条件限制,凡申请生产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有固定的生产场地,面积不得少于4公顷。用于繁殖的亲本质量必须有明确的来源地和记录资料,必须配备1至2名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水产专业人员,水产原、良种场的亲本质量必须符合湖北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等。
南方渔网编辑:吴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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