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日报讯:近日,雷州市消委会会同雷州东里工商所成功调解一宗虾饲料购销纠纷案,帮助虾农索赔6.6万元。
5月19日,东里镇对虾养殖户林某到该镇某对虾饲料经销店购买饲料13吨,饲养其11块约78亩虾塘的对虾。次日,对虾出现死亡现象。林某怀疑饲料有问题,经检查发现有的饲料包装袋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有撕毁痕迹,有的饲 料发霉。
林某遂向东里工商所投诉。接诉后,该所所长王建勇立即驱车前往虾塘现场调查取证,并马不停蹄地赶到饲料经销店找老板谈话,随后将案情向雷州市消委会汇报。
在铁的证据面前,饲料店老板对自己掺劣使假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他承认,店里有的虾饲料刚过期两天,若退回厂家,需支付几百元运费,他财迷心窍,便将43包过期饲料包装袋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涂掉后,掺入87包饲料中卖给虾农林某。
5月28日,雷州市消委会和东里工商所主持调解,双方签订了《消费争议调解协议书》,虾饲料店老板当场向虾农林某赔偿1万元,作为重新购买虾苗急需资金,赔偿5.6万元虾饲料,让虾农恢复生产,挽回损失。
南方渔网编辑:吴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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