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昨日表示,该局甘泉分所在甘泉路一集贸市场内查获毛蚶、银蚶等违禁生食水产品11.5公斤。
监察人员对甘泉集贸市场水产品摊位进行逐个检查,42号摊位的女摊主望见身穿制服的监察人员,慌忙将放在塑料盆里待售的毛蚶、银蚶藏至摊位下,被监察人员发现,当场缴获6.2公斤毛蚶、3.5公斤银蚶。
此次检查共发现两个摊位出售违禁生食水产品,监察人员将依据规定立案处理。
监察人员表示,部分淡水水产品可能存在病毒等致病微生物,为避免此类水产品中存在的寄生虫和致病菌对广大市民可能造成的危害,《上海市生食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上海禁止生产经营醉虾、醉蟹、醉螃蜞、咸蟹、醉泥螺等小水产;全年禁止生产、销售毛蚶、泥蚶、魁蚶等蚶类和炝虾。
南方渔网编辑: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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