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Ⅲ级
应急响应命令
编号:2008—13号
今年第7号台风“海鸥”7月17日8时中心位于我国台湾省宜兰市南偏东方大约25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即北纬22.5度,东经122.9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2级(33米/秒)。预计,强风暴中心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偏北方向移动,逐渐向台湾东部海面靠近,强度还将继续加强,并可能于今天夜间到明天上午在台湾花莲到宜兰一带沿海登陆,或擦过台湾东北部向浙闽沿海靠近,并可能于明天夜间到后天上午在福建北部到浙江中部一带沿海登陆,台湾、福建、浙江、上海等地将有强风、暴雨天气。
根据上述情况,现在我宣布:中国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司、监测司,国家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国气象报社,福建省气象局、浙江省气象局、上海市气象局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的相关规定做好应急响应工作。中国气象局将适时派出工作组赴有关地区协助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许小峰
2008年7月17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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