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渔业结构,提高渔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程度,全面提高竞争力,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加快推进渔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日,浙江台州椒江区出台政策对渔业发展进行扶持奖励。
一是渔业结构调整奖。
(一)海洋捕捞业内部技术改造奖。对我区渔民控股的渔船新添置水产品一线保鲜设施或渔船节能设施或起网机技术改造等,每艘奖励1万元;对按标准开展渔船卫生设施改造,每艘奖励1万元。
(二)捕捞渔船报废奖。鼓励渔船提前报废或改为其它用途,对2008年度按规定上缴渔船捕捞许可功率指标,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或转业手续的,除享受省级渔船报废或转业专项资金补助外,对于满185-250马力、250-300马力、300马力以上本区渔民控股的钢质渔船,分别给予2万元、2.5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对于185马力以下渔船提前报废,并与人工鱼礁实施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自愿无偿提供船体作为人工鱼礁的,每艘按“以奖代补”方式补助0.5-1万元。
(三)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奖。鼓励捕捞渔民转产从事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海上货运等行业,全年新评选10名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带头人,每人奖励0.3万元。
(四)标准鱼塘改造奖。鼓励在水产养殖规划内开展标准鱼塘改造,面积在150-300亩、300亩以上的,分别奖励0.5万元和1万元。
二是渔业生态建设奖。
保护和增殖岛礁优势渔业资源。鼓励渔村、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开展岛礁渔业资源保护和增殖,对有制度、有人员且管理规范、示范效应明显的组织,给予奖励1-2万元。
南方渔网编辑: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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