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养鱼户老张养的鱼“暴毙”数百条,老认是附近水泥厂排放的粉尘污染了鱼塘水质,将水泥厂告上法庭,索赔7.8万元。但因证据难觅,老张一审就经历了三次开庭,最终是来自厦门的10位专家,通过科学的“室内模拟实验”论证平息了这场官司。
谁是杀死鱼儿的凶手?
老张是南平顺昌县水东村的养鱼户,2006年12月的一个早晨,老张发现鱼池里的鱼莫名其妙死了数百条。奇怪的是,当地环保部门的水质检测结果是:鱼塘水质除了酸碱度异常外,其他方面都属正常,渔业部门的技术人员也判断不出鱼儿死亡的真正原因。
是谁弄死了鱼?后来,老张看到附近水泥厂排放的水泥粉尘,不禁想:“会不会是水泥粉尘污染了鱼池弄死了鱼?”于是,老张把水泥厂告上法庭,索赔7.8万元。
双方针锋相对,三次开庭下来,距离死鱼事故发生已近一年,重新做死鱼事故鉴定相当困难,法院很难做出判决。
最后,南平市顺昌县人民法院找到了位于厦门的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海洋与渔业司法鉴定中心,就“死鱼与水泥粉尘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委托该研究所的权威专家进行司法鉴定。
10位专家还原“案发现场”
2007年12月26日,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指派具备高级工程师资质的数名司法鉴定人,前往南平顺昌,到法院、事故鱼塘现场、水泥厂等地调查、取证。
在顺昌县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水泥厂的负责人(注:虽然法院通知了养殖户,但没人到现场)等人在场的情况下,司法鉴定人采集了事故鱼塘的水样、沉积物和水泥厂的水泥粉尘作为样品。
厦门专家认为对这四口鱼塘死鱼事故的判断,主要要通过模拟原来的环境条件进行“室内模拟实验”来佐证,这次“模拟实验”由10位专家一起进行操作完成。
专家分析说,如果鱼儿的死亡与水泥粉尘有关,那么可能由以下原因造成:其一,水泥粉尘本身有毒,可能直接对鱼类起致死作用;其二,水中水泥粉尘可能导致鱼塘的酸碱度上升,影响鱼儿不适环境而死亡;其三,水泥粉尘飘洒后覆盖在鱼塘表面,致水中溶解氧降低而致鱼儿死亡。
经过一系列科学实验,厦门专家最终得出以下结论:该水泥厂排放的粉尘对鱼类并无明显的毒性作用,不会导致鱼儿死亡;从水泥粉尘的排放量估算,它的确会使鱼塘水源PH值升高,但不是主要原因;在正常情况下,适量的水泥粉并不影响水中的溶解氧。因此,最后的司法鉴定结论是:鱼塘死鱼与水泥粉尘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在鱼塘水质差的情况下,水泥粉尘将对鱼类死亡起到加剧作用。
有了这权威鉴定报告,近日,顺昌县人民法院对整个案件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专家组的司法鉴定结论,判处鱼塘死鱼与水泥粉尘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水泥厂不承担任何责任。老张也心服口服了。
南方渔网编辑:吴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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