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8月16日电 “近期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人竟然打着科研的旗号非法捕捞湟鱼,这种违法行为应当引起环湖渔政部门的重视。”8月15日,省渔政管理总站渔政科负责人李长征介绍。
近年来渔政管理部门不断加大渔政执法力度,每年根据季节变化,开展冬季封湖育鱼行动,夏季旅游季节要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加工、贩运、销售湟鱼的专项行动,通过“湖上禁、路上堵、市场查”等执法手段,各种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湟鱼资源恢复明显。但是,个别利欲熏心者近期却打着科学研究的幌子,在沙柳河等河道非法捕鱼。省渔政管理总站提醒,用于科研的湟鱼捕捞行为,要有国家农业部及省水产局、省渔政管理总站的审批手续,否则,均属违法行为。环湖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违法捕捞湟鱼行为一经发现应积极举报,渔政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对举报人员给予保护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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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渔网编辑:吴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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