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中新浙江网7月26日电(见习记者 袁爽 通讯员 王舜毕)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海洋渔政管理部门与海事司法的交流与协作,使海事审判变得更加科学和体现民生。7月24日至25日,浙江宁波海事法院邀请浙江省及各市县海洋与渔业局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在浙江宁波召开全省首次“海洋渔政管理与海事审判实务座谈会”,座谈会上,双方共同研讨了在海事审判与海洋渔政行政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三十多个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海事民生问题。
据了解,浙江是海洋与渔业经济大省,随着海洋与渔业经济的发展,海上运输、船舶合伙、船员劳务、远洋捕捞等过程中的合同纠纷,以及期间产生的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其已成为海事海商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三年来,浙江宁波海事法院审理因渔业生产、海上、港口和码头作业等生产作业场所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340余件,涉案标的一亿多元,审理渔民劳务合同纠纷案250多件,涉案标的530佘万元,审理以渔船为主的船舶合伙、借款以及渔需物资供应等纠纷案350多件,涉案标的近三亿元。为更加公平、高效处理好这些纠纷案件,该院建立了“大海事”审判框架,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去年邀请了浙江省海事管理部门召开座谈会,就海上船舶碰撞事故等问题开展研讨这次与浙江省海洋渔业部门的座谈。该座谈是一项新的举措。
据悉,本次座谈会的讨论议题包括了船舶扣押、拍卖、转让问题、调查取证、事故调查与责任认定、水产养殖、水域污染损害、海事执行、联系网络以及建立信息通报等方面。双方职能机关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商讨。并对船舶扣押中的协助执行、渔网工具指标的随船转移,以及渔船柴油补贴款的冻结等问题,进行了热烈又有成效的探讨。由于时间所限,所研讨的问题最终基本达成共识,并取得实效。尚有部分新近出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讨与实践。本次座谈会,较好地规范了做为中国海洋大省的浙江海洋经济活动秩序与海上生产作业安全,有效维护海洋经济环境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南方渔网编辑:苏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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