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我以为抓住了也只不过是罚些款,没有想到偷电是会触犯刑法的。”昨天下午,站在被告席上的上海某七彩鱼养殖场业主郑成后悔极了。他因盗窃国家电力,共计价值15770.92元,被虹口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郑成办了一家七彩鱼养殖场,因为养殖七彩鱼的鱼池要保持30摄氏度的恒温,因此需对每个鱼池要用电加热棒加温。为了节约成本,郑想到了偷电。他采用插接“u”型电线跨接电表的方法,减少电能表的电流计量数字,盗窃国家电力,共计价值15770.92元。案发后,郑成退还了全部赃款。(新民晚报)
南方渔网编辑: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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