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新华网:安徽省巢湖渔业管理局日前发出通告,宣布巢湖进入2008年封湖禁渔期,禁渔期将持续到今年7月31日。
为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巢湖渔业资源,维护巢湖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巢湖渔业可持续发展,自2008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的河口均实行封湖禁渔。除银鱼、虾、贝类(限额捕捞)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捕捞外,其他捕捞采集水生动植物的生产活动一律禁止,并严禁收购、销售非法捕捞巢湖水产品。
巢湖渔业管理局要求,封湖禁渔期实行大船归港、小船上岸、渔网进仓,做到水中无渔船,市场无湖鱼。对违法违规下湖从事捕捞的,将给予处罚。对于巢湖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等水生生物集中分布区和鱼类重要繁殖区,还将予以重点保护。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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