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继续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省厅部署,持续深入做好“两打”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先后查处了一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为加强典型案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沭阳某环保科技公司涉嫌非法填埋工业固废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11日,宿迁市沭阳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某乡镇两个鱼塘内填埋了大量工业污泥,共计填埋污泥数量约4000吨左右。经调查,该批污泥于2022年12月25日由沭阳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倾倒、填埋,填埋现场无任何防治措施。该行为涉嫌非法填埋工业固体废物。根据案件办理需求,沭阳县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查处,经鉴定该公司非法填埋的污染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中规定的“有害物质”,案件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超过三十万元。
案件查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九)项,“倾倒有毒物质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构成污染环境罪,”目前,沭阳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启示意义
作为污泥处置单位,本案当事人不仅未能做好规范处置污泥工作,反而为了获取非法利润,通过直接倾倒、填埋的方式处置污泥,给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在查处本案过程中,生态环境局、公安机关、属地政府密切配合,积极履职,较快地完成了案件的查处和移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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