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机制由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 牵头
引言
近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以下简称“总站学会”)印发《关于邀请加入水产养殖调水用品产业规范发展协作机制的函》(以下简称“邀请函”),尝试通过制定中国水产学会调水用品团体标准,组建水产养殖调水用品产业规范发展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开展行业自律的办法,指导此类产品的规范使用,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邀请函明确了协作机制是由总站学会牵头,调水用品生产企业、高校、科研和推广等相关机构共同参与的自律性合作机制。在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调水用品及相关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生产和服务,承认并遵守协作机制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愿意履行协作机制成员义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相关单位,可申请加入。申请获得批准后,签署“水产养殖调水用品产业规范发展协作机制组建协议书”,即可成为协作机制的正式成员,并由协作机制办公室向其颁发成员证书。
邀请函要求符合相关条件并有意加入协作机制的相关单位,于2023年6月9日前将申请书、承诺书、本单位法人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总站学会。协作机制成立大会将于2023年7-8月期间择日召开。
邀请函后附《水产养殖调水用品产业规范发展协作机制工作规则(试行)》,该规则对组建协作机制的目的、协作机制的性质、任务、组织机构、成员、经费及管理、解散和清算等内容做了具体规定。
关于邀请加入水产养殖调水用品
产业规范发展协作机制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产养殖调水用品(以下简称“调水用品”)行业自律和规范使用,保障水产养殖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域环境生态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以下简称“总站学会”)决定组建水产养殖调水用品产业规范发展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并诚邀有关单位加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背景和目的
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决定在全国试行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督促养殖者主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投入品,但市场上还存在一些无法纳入“白名单”管理,在水产养殖生产中使用量较大的调水用品,亟需加以规范。经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决定通过制定中国水产学会调水用品团体标准,组建协作机制开展行业自律的办法,加强调水用品生产单位的行业自律,指导此类产品的规范使用,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申请条件及组建程序
协作机制是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牵头,调水用品生产企业、高校、科研和推广等相关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自律性工作机制。在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调水用品及相关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生产和服务,承认并遵守协作机制工作规则(附件1)及有关规定,愿意履行协作机制成员义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相关单位,可申请加入。
申请获得批准后,企业成员资助协作机制一定工作经费(具体金额由协作机制大会审议决定),签署“水产养殖调水用品产业规范发展协作机制组建协议书”,即成为协作机制的正式成员,由协作机制办公室向其颁发成员证书。
总站学会将根据组建进展情况,于2023年7-8月期间择日召开协作机制成立大会,选举产生协作机制执行委员会,审议并确定协作机制工作规则等相关工作制度。
请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加入协作机制的相关单位,于6月9日前,将申请书(附件2)、承诺书(附件3)、本单位法人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czlaqc 163.com,并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快递至总站学会质量安全处。
联系人:马瑞欣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704室
附件:1.协作机制工作规则(试行)(草案)
2.申请书
3.承诺书
附件:1.协作机制工作规则(试行)(草案)
附件:2.申请书
附件: 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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