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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填整改15亩违规鱼塘!这个地方推进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2/12/26 17:07:53  来源:榄核镇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管办公室  编辑:黄姗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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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2月20日,榄核镇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专项行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村委会干部,对违规建设的鱼塘进行回填整改,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12月20日,榄核镇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专项行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村委会干部,对违规建设的鱼塘进行回填整改,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耕地“非粮化”整治现场

现场,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位于大坳村的3处约15亩的鱼塘被逐步回填,整治后此处耕地将恢复粮食作物种植。

整治前

整治后

据了解,榄核镇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自今年11月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南沙区关于开展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整改,镇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并牵头相关部门,深入田间地头全面摸底调查耕地“非粮化”情况,积极协调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全力抓好清理整治耕地“非粮化”,恢复耕地种植粮食作物。

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专项会议

截止目前,榄核镇已完成“非农化”整改56宗,49.26亩,“非粮化”整改86宗,237.41亩,合计已整改142宗,286.67亩,完成量达30%以上,居全区前列。

下一步,榄核镇将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坚决落实整改任务,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榄核镇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管办公室

提醒各位村民

要严格按照地块性质使用土地

不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

编辑:黄姗 访问人次:2612 关键字:整治,违规,鱼塘,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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