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新闻 | 独家专题 | 渔商阿里 | 渔资团购 | 水产人才 | 市场行情 | 水产技术 | 对虾网 | 会议展会 | 水产视频 | 水产论坛

企业推广

  • 资讯
  • 技术
  • 产品
  • 企业
  • 招聘

搜鱼高级搜索对虾  罗非鱼  金鲳鱼  草鱼  石斑  泥鳅  黄鳝  海参  小龙虾  鳗鱼  大闸蟹  

中国水产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水产新闻 > 国内新闻 > 综合新闻 > 正文

回填整改15亩违规鱼塘!这个地方推进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2/12/26 17:07:53  来源:榄核镇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管办公室  编辑:黄姗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旺旺好渔资电商平台
核心提示:12月20日,榄核镇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专项行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村委会干部,对违规建设的鱼塘进行回填整改,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12月20日,榄核镇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专项行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村委会干部,对违规建设的鱼塘进行回填整改,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耕地“非粮化”整治现场

现场,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位于大坳村的3处约15亩的鱼塘被逐步回填,整治后此处耕地将恢复粮食作物种植。

整治前

整治后

据了解,榄核镇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自今年11月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南沙区关于开展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整改,镇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并牵头相关部门,深入田间地头全面摸底调查耕地“非粮化”情况,积极协调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全力抓好清理整治耕地“非粮化”,恢复耕地种植粮食作物。

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专项会议

截止目前,榄核镇已完成“非农化”整改56宗,49.26亩,“非粮化”整改86宗,237.41亩,合计已整改142宗,286.67亩,完成量达30%以上,居全区前列。

下一步,榄核镇将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坚决落实整改任务,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榄核镇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管办公室

提醒各位村民

要严格按照地块性质使用土地

不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

编辑:黄姗 访问人次:2547 关键字:整治,违规,鱼塘,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用户昵称:

评论内容:
滑动完成验证:
 

品牌推广

咨询:0779-2029779

第十七届农聘中国水产人才网络招聘会

农聘-水产人才网

猎弧英雄

虾青素

强肝

手机版水产门户网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水产前沿广告

海洋与渔业

图文推荐

更多

最新综合新闻

更多

红法活体虾青素

今日要闻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关于我们 | 企业推广

会员服务 | 网站动态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服务专线:0779-2029779

传  真:0779-2030003

邮  箱:bbwfish@163.com

最具影响力的水产网站--水产门户网

广西南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10017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050073

X

中国水产门户网微信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