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户承包鱼塘养殖户
500多亩养殖水域
一次性全部腾退成功了
并让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今年5月,平沙镇某社区承包鱼塘的11户养殖户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腾退鱼塘义务,金某公司向金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在接触各个被执行人时发现抵触情绪普遍强烈。
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养殖户大多是以家庭形式负债经营的,而本次执行案件为系列案件,案涉500多亩养殖水域,涉及11户养殖户,如果强制清塘腾退将可能存在群体性不稳定因素隐患。
鉴此,本案承办法官经多方调查,了解到很多养殖户之前放养的鱼还小,尚未具备上市出售条件,如果立刻启动强行清塘腾退,养殖户前期投入的鱼苗、饲料等成本将无法收回,且正炎炎夏日期间,大规模放水捕鱼,鱼存活率很低,将可能产生较大损耗。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金某公司多次沟通,得到了该公司的理解和支持。承办法官随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腾退鱼塘时间延至9月底。达成协议后,11户养殖户非常感动,纷纷表示一定会在期限内主动交付鱼塘,并愿意交纳租金计至9月底。
金秋九月,酷暑退去,恰逢中秋,鱼肥价好。9月下旬,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办理鱼塘移交手续。至30日,11户养殖户如约将全部案涉鱼塘移交申请执行人,有8户已结清租金。本次执行该系列案过程中,金湾法院执行法官实行“放水养鱼”,让被执行人避免了经济损失,也让执行过程更加和谐顺畅。
近年来,金湾区人民法院贯彻善意执行的理念,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以执行行动化解社会对矛盾和纠纷。特别是在执行涉农案件时,要求承办法官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倾听各方诉求,多了解案情背景,避免就案办案、简单执行。
2022年1-9月,该院共执行腾退类案件52件,,全部是自动履行,无一件案件是强制执行,无一件案件发生暴力抗法事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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