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举措支持渔业发展。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深圳市现代渔业专项资金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围绕强化科技创新赋能、加快发展民生渔业、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加强品牌建设与推广、加速发展休闲渔业的5个方面和30项具体措施。
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最高补贴3000万元
《措施》明确,在水产种源技术攻关方面,将对重大良种技术攻关项目、渔业生物研发项目、渔业种源前沿与共性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等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补贴。在支持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对于创新种质资源交换、建立水产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和交易平台等创新项目,将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在支持种业育种及产业化方面,深圳将根据品种通过审定的级别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此外,深圳还将大力支持深圳市种业企业建设水产原良种场、扩繁基地和制种基地,支持企业开发数字渔业项目。对经认定的数字渔业建设项目,最高可授予2000万元的补贴。
鼓励建设菜篮子供深基地提供最高300万元资助
在加强水产品供应方面,深圳将鼓励建设菜篮子供深基地,对于在深圳市外建设对口帮扶合作项目和经认定的市“菜篮子”基地项目、企业在深圳市内投资建设的水产品及水产品预制菜加工、配送、冷藏保鲜项目,均提供最高300万元的资助。此外,深圳还将加快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对于企业开展有利于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建设项目,提供最高300万元的补贴。
深圳鼓励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在南沙海域养殖、捕捞水产品,对南沙海域回运鱼类由专项资金提供每吨650元的运输费用补贴,还将支持企业投资建设符合国家规定的深水抗风浪网箱,开展深远海养殖,鼓励建设集生态养殖、科普教育、观光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海上综合渔业平台。
对于建造运营智慧渔业大型养殖工船的企业,将积极协助企业申请国家补贴,获得国家补贴的按国家补助金额的30%给予配套;对未获得国家补贴的项目,给予每艘船不超过实际建造费用30%,最高1.5亿元的补贴。
支持发展远洋渔业补贴落户深圳企业
深圳支持企业建造、改造或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现代化远洋渔船,采取“先建(改、购)后补”的方式,给予不超过总投资(不含进口设备)30%的一次性补贴,依据广东省渔船补助标准,单船资助的最高金额可达2亿元。
对于落户深圳的远洋渔业企业、在深圳投资建设超低温冷库的企业和在境内外建设的远洋渔业基地的企业,均有详细补贴标准,最高将获得2000万元。
对于企业回运远洋自捕水产品进入深圳,将由专项资金提供一定的运输费用补贴,其中空运冰鲜金枪鱼每吨补贴17600元,海运超低温金枪鱼每吨补贴1500元,冷冻回运其他远洋鱼类每吨补贴1300元。
在加强国际渔业交流合作方面,深圳将依托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加强与“一带一路”、太平洋岛国等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支持在深圳市设立交流、展示、贸易的机构或平台,推动其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深入合作。对以国家部委、省市政府名义举办的会议或论坛,按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资助;对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在深圳市主办的国内外高端会议或论坛,按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的5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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