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官联系点,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没想到闹心的纠纷,这么及时就得到了解决。”经“法官联系点”及时化解纠纷后,当事人汪某和廖某在高州法院驻大井镇木广垌村乡村振兴法官联系点门前,一边融洽握手一边感叹地说。
汪某的鸡场与廖某的鱼塘相邻。由于连日大雨,汪某鸡场的鸡屎随雨水流入廖某的鱼塘,导致廖某鱼塘的草鱼死亡约800市斤。由于鱼塘遭受较大损失,汪某随即与廖某进行协商,但因双方存在分歧,为赔偿款争执不下,致使未能协商解决。后双方当事人将纠纷反映到“乡村振兴法官联系点”。联系点工作人员随即拨通了高州法院大井法庭联系法官的电话。大井法庭的法官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了解具体案情、拟定调解思路,并联合当地派出所、环保、综治、村委会工作人员组成联调小组,组织双方当事人参与调处。在现场,联调小组通过“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促使双方当事人放下了心结,就鱼塘损失的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汪某当场支付了赔偿款给廖某,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看到双方当事人和善握手,在场的村委会干部一致表示,“乡村振兴法官联系点”的设立,为快捷化解基层群众的矛盾纠纷建立了快捷的化解渠道,为基层群众提供了家门口的便捷高效司法服务,有效纾解了基层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闹心事,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今年以来,高州法院严格按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深度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在建成巡回审判网络、司法惠民服务网络、网上巡回法庭网络等线上、线下全覆盖的多元解纷机制基础上,切实发挥“乡村振兴法官联系点”在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乡村振兴中“链条效应”,推进诉讼服务资源力量下沉,发挥各类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信息传送和矛盾预警机制,引导以非诉讼方式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居,消除在萌芽状态,推动诉源治理,服务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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