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的林女士家有好几片鱼塘,这是一家人重要的经济来源,眼看着鱼塘里的鱼儿快要长大可以到市场上销售了,最近几天却发生了一些意外,导致鱼塘的鱼儿出现不同程度死亡,这可急坏了林女士一家,到底怎么回事呢?
3月18日下午,记者在四川自贡市贡井区增产村见到了林女士,此刻她和丈夫正满脸愁容的望着眼前的自家鱼塘。他们说这一切都得从自己的大儿子网购这些瓶瓶罐罐说起。
林女士:我儿子买的,说是杀虫的,让我洒,我昨天就洒了。
林女士告诉记者,大儿子在省外务工,自己和老伴就在家里照看这五十多亩的鱼塘,时不时儿子都会网购一些鱼塘所需要的商品寄回来,没想到这回往池子里倒下这些瓶瓶罐罐后,鱼儿纷纷跳出水面,林女士还从来没见过这种场景,赶紧回家叫丈夫过来一起查看。
在将药物倒下去没多久后,林女士和丈夫就发现大大小小的鱼不断出现死亡,到现在估计已经损失上百万元。
记者在现场看到,林女士一家的鱼塘里飘满了已经死亡的鱼,常见的鲫鱼、鲤鱼、草鱼、鲢鱼都在其中,不时传来阵阵难闻的气味。事情发生后,林女士的大儿子熊先生在第一时间联系了商家。
林女士大儿子 熊先生:老板承认发错了。
熊先生告诉记者,自己购买的是杀寄生虫、预防水产养殖病虫害的“斜管车轮净”。而家中父母实际收到的,却是名为“杂鱼一次净”的商品。
在熊先生提供的聊天截图里,记者看到,商家承认是由于打包发错导致熊先生实际收到的与购买商品不符。同时商家也表示,是由于收货方未检查收货问题导致的,期间也并未进行用药咨询。
林女士大儿子 熊先生:老板只说愿意承担一部分解毒药的钱。
对于商家提出的解决方案,林女士一家表示无法接受,他们认为,商家至少应赔偿鱼塘的一部分损失。
那究竟这片鱼塘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针对这一情况,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 车驰:熊先生通过网购的方式购买杀虫药品,实际是通过电子商务的形式与该电商之间订立了买卖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以及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该电商应当按照双方合同中约定的种类、数量、质量向熊先生提供其购买的杀虫药品。然而,由于该电商的过错,将熊先生原本购买的杀虫药错误地发送成另一种药品,在使用后造成熊先生鱼塘中的鱼大面积的死亡,给熊先生造成了损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电商应当赔偿熊先生的损失。
同时律师也表示,熊先生作为药品的购买方,在收到货物时同样负有对货物进行查验的义务。
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由此,水产药品经营者可以要求减轻其赔偿的金额。
律师提醒,市民朋友在通过网络进行购物时,收货时一定要及时查验货物是否与自己订购时相符,一旦发现不符,应当立刻保留相关证据,并向电商或平台提出退货或者换货,如果其拒绝退货或者换货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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