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黑龙江省2021年抓住南渔北移发展机遇,克服不利因素影响,紧紧围绕水产品稳产保供和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采取“五良”措施,促进“五好”渔业发展,渔业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全省水产品年产量达到71.9万吨,比上年增长6.6%,其中,养殖产量67.6万吨,比上年增长6.96%;渔业产值135.9亿元,比上年增长6.8%。
强化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十四五”产业发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渔业产业发展,省农业农村厅将渔业作为万亿级产业集群重点内容加以谋划推进。编制出台了《黑龙江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与省河长办等4个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助推黑龙江省大水面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编制《黑龙江省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按照“全产业链谋划、全要素配置、全方位服务”的“三全”工作思路,谋划“十四五”渔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种业振兴,开展第一次水产种质资源普查
我省出台《黑龙江省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办法》,规范水产种业管理。建设15个稻田培育扣蟹苗种基地,全省扣蟹苗种稻田养殖自给率达40%以上,南蟹北养获得成功。实施兴凯湖大白鱼水产种质资源场项目,提高保种能力。省内企业与烟台经海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广东春水种业公司签订协议,开展虹鳟鱼、鳜鱼苗种繁育和供种合作。编制下发《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出台《技术专家组工作规则(试行)》,组建了技术专家组和工作专班,开展第一次全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全面高质量完成了121个县(市、区)14573个生产经营主体入户普查工作,摸清了家底,为水产种业振兴奠定了基础。
实施“五大行动”,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取得成效
我省组织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推广7大主导品种和3项主推技术230万亩,推广稻蟹综合种养模式34万亩,比上年增长51.8%,6个渔业企业单位被评为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出台《黑龙江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实施细则(试行)》,3个生产经营单位创建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组织开展全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成黑龙江省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项目建设,新认定渔业官方兽医117人,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抽检合格率100%。首次召开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河湖长制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分流域严格推进落实农业投入品管理、畜禽污染防治等任务,受到省河长办书面表扬。
规范行业管理,林蛙产业成为新经济增长点
我省出台《关于加强林蛙资源保护与规范繁育增殖管理的意见》,在管理上先行先试,农业农村部给予高度评价。下发《关于规范林蛙增殖捕捞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林蛙增殖实行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清理“只捕不养”行为,进一步规范林蛙产业发展。
龙江森工集团出台政策,规范承包管理。首次举办林蛙增殖技术培训班,培训蛙农100人,提高从业者的科学养殖技术,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全省林蛙养殖产量3500吨。伊春市四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全国唯一出口活体林蛙备案企业,并成功与韩国贸易公司签订了40吨、总价值2400万元的养殖活体林蛙出口合同。蛙之宝全人工繁育有限公司徐彩凤入选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
开展招商引资,畅通水产品省外销售渠道
我省制定《黑龙江省渔业产业招商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先后组织省内渔业企业赴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等10余省(市)进行招商洽谈,在苗种繁育、水产品加工和产品销售等环节开展合作对接。在牡丹江市组织开展招商活动,北创商学院创新领袖EMBA研学班20多个国内知名企业来我省考察,牡丹江市与安徽富煌集团、镜泊湖水产养殖场与北京北水食品有限公司洽谈鱼糜等加工合作事宜,北鱼集团与上海东方渔谷就设施渔业建设开展实质性合作。在亚布力论坛第二十一届年会上,我省与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进行了会谈,北鱼集团与北京物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4万吨、总价值10亿元的黑龙江优质水产品全国销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加大执法力度,边境水域实现渔民零越界捕捞历史突破
我省印发《黑龙江省“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举办黑龙江省“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暨松花江流域禁渔执法行动启动仪式,深入开展禁渔期、中俄边境水域、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中俄边境水域春秋两季渔政执法检查和黑吉省际交界水域禁渔联合执法检查,强化执法合作。全省共出动渔政执法车船艇1.2万余辆(艘)次、执法人员2.98万人次,查处涉渔“三无”船舶323艘,清理违禁网具6925件(套),行政处罚案件108起,移交司法部门案件69起,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有力震慑不法分子。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渔民越境捕捞事件零发生,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等3个单位被农业农村部评为“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成绩突出集体,2个单位执法案卷被评为全国渔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卷。
加强资源保护,鱼类资源逐步有效恢复
举办2021年全国“放鱼日”、中俄边境水域鲟科鱼类联合增殖放流、省边防委边境巡查增殖放流等活动,首次放流黑龙江茴鱼和花羔红点鲑,首次采取茜素红S和金属线码标志放流,累计增殖放流鱼类苗种9483万尾,其中,珍稀濒危物种185万尾,有力保护了鱼类资源。对6项涉及保护区的建设项目进行渔业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审查,落实生态补偿资金927万元。针对达氏鳇升级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哲罗鲑、细鳞鲑等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及非法交易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和水生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查办违法案件20起,强化对我省13种土著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开展安全检查,渔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整治
我省下发《2021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全省渔业行业“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五个检查组深入13个市地26个县市区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交叉大检查,针对渔船“脱检”“脱管”、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渔船载人载货等发现的问题,下达40份整改通知书,对问题立行立改、限时整改,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全年零发生。针对重点水域不同特点,制定发布了20套标准化船型图纸,填补了我省小型渔业船舶建造没有标准的空白,为老旧渔船的改造奠定了基础。组织开展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制作《渔民水上安全作业宣传片》,举办“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树牢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与黑龙江海事局等部门共同起草《关于黑龙江省加强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填补我省水上安全管理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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