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抖音上诋毁“兴化大闸蟹”,螃蟹养殖户黄某被江苏兴化大闸蟹行业协会告上法庭。泰州中院日前二审驳回上诉,判决黄某构成商业诋毁,维持一审判决:公开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计10万元。
2020年9月,江苏江阴人黄某在实名认证的抖音账号发布视频,称“兴化的螃蟹,送给你都不要吃,专门有种饲料,吃了就长红膏”,经认定,该视频浏览量超过105万次、点赞超过5千次。
江苏兴化市螃蟹养殖历史悠久,“兴化大闸蟹”是兴化大闸蟹行业协会注册的集体商标,2009年5月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该协会认为,黄某上述行为对其品牌商誉造成恶劣影响,今年5月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8月,法院一审判决黄某构成商业诋毁,令其在抖音及纸质媒体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损失。黄某不服上诉。
11月22日,泰州中院二审开庭并宣判。对黄某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法院认为其侵权行为发生时,黄某注册的抖音账户主要发布螃蟹养殖、销售的视频,应认定与兴化大闸蟹协会有直接竞争关系。每年9月至12月是大闸蟹销售旺季,黄某2020年9月发布的案涉视频缺乏事实基础,对兴化大闸蟹有强烈的负面评价,主观恶意明显,已超出正当商业评论范畴,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一般公众特别是普通消费者看到后会对“兴化大闸蟹”产生负面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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