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大蛙收购价格是12.5元/斤,25日涨到了14元/斤,27日又涨到了16元/斤,在这之前牛蛙卖出过20块的价格”,即便是从事牛蛙流通的老手,也很难看得懂最近的牛蛙价格波动,如此大起大落的涨跌,真是又刺激又害怕。
今年牛蛙最高价涨到了20元/斤,按照每亩产量3万斤、每斤成本7元计算,养一亩牛蛙能赚40万元,如此暴利的牛蛙,吸引了很多人加入了养殖行列。事实上,哪怕牛蛙收购价格能卖到10块钱,一亩地也是接近10万块的纯利润,不动心的恐怕很少。但不少养殖户在选址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养殖场涉及到了基本农田,现在是肯定行不通的。
在建设牛蛙养殖场之前,如果达到一定规模,还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即对牛蛙养殖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防治对策和措施。如果环评报告未能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批而擅自建设、投产,也将面临违法处罚。
由于牛蛙是高密度养殖,养殖初期需要大量清水置换养殖场废水。生产过程中,假如存在投机取巧,私自就地抽取、利用地下水行为,有关部门也会加以监管。
5月21日,广东普宁市发布《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的通告》,进一步规范牛蛙养殖行为,在全市范围内严禁新建、改建和扩建牛蛙养殖场,未经依法批准和许可的现有牛蛙养殖场,应在2021年5月31日前自行退养拆除、清理养殖设施。
通知下发以后,已经有不少牛蛙养殖场被拆了,但有的养殖户有侥幸心理,拆了又建的现象不少。为深入摸清全市牛蛙养殖情况,确保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近期,普宁还出动无人机对已清理养殖场、水库周边、山坡地等重点部位进行航拍比对、常态化“回头看”,严控牛蛙养殖新增、复养现象。在无人机的帮助下,养殖场所在位置(经纬度)、面积、养殖池个数、尾水处理情况、土地性质等信息与清理进度尽收眼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八十三条规定: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根据监测部门抽样监测结果,非法牛蛙养殖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指标COD动辄高达2000mg/L,远超《广东省地方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畜禽养殖业排放标准(COD<70mg/L),分分钟面临法律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 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决定 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除了普宁,清远市清新区也在5月份发布了牛蛙整治通知。
这几年很多地方拆除了牛蛙养殖场,也有很多地方兴起了牛蛙养殖,有的是老养殖户转到其他地方养的,然后又带动了周边人养殖,但牛蛙污染的问题一直就是很让地方相关部门头疼的事情,尤其是在强力的环保政策下,哪怕是以条致富的项目,也没人敢拿自己的乌纱帽开玩笑,所以对于不达标的牛蛙养殖场采取了高压的态势。
实际上牛蛙养殖也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的,只是养殖户和地方相关部门要多做努力,尾水排放现在已经是很严肃的事情了,这是个硬杠子,没办法去硬顶,只有顺应形势的养殖户才能进行生产,要不然不达标的养殖场只能到处搞游击战了,养殖户很累,也无形中造成了很多资源的浪费。
对于有关部门,水产养殖网建议应该采取合理疏导、适当干预,而不能盲目地一刀切,只要不是在基本农田上搞的牛蛙养殖场,只要尾水排放达标,就应该给与这些养殖户继续下去的权利,而不是简单地一纸令下、直接拆除。
养殖户也要从大形势出发。今年国家出台了《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工作规范(试行)》、《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和《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等三个重量级文件,如果严格执行的话,现在很多牛蛙养殖都要被叫停。
密度高,用药狠,污染重,这是牛蛙养殖最主要的三个特点,一些养殖户甚至滥用抗生素,甚至一些人在销售兽药原粉,甚至一些人用药都在牛蛙养殖上使用,用药不规范,食品安全无从谈起,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再加上尾水超标的很多,对环境的破坏力不是一般的大。建议养殖户也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结合国家的大政方针,要有点前瞻的意识,顺势而为,不要逆风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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