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人为了谋求私利,竟利用比针眼还小的“绝户网”捕捞长江鳗鱼苗。近日,浦东警方抓获这一团伙,这是我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为期10年禁捕制度以来,浦东查获的首例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案件。
鳗鲡是一种降河性洄游鱼类,原产于海中,在春季幼苗发育成幼鳗,成群回游到江河,成熟后洄游至海中。由于生活习性的特殊,至今不能人工繁殖鳗鱼苗,所以一条长约6至7厘米、像牙签粗细的鳗鱼苗可以卖到10元左右,被誉为“水中软黄金”。
3月20日,浦东公安分局水上治安派出所接到举报,近长江口的一座水闸处有一伙人非法捕捞。水上治安派出所会同刑侦支队展开调查。“虽然地点相对固定,但是水面较宽,他们深夜偷捕,周围没有灯光、下海堤后也不开灯。他们按照潮汐规律作案,涨潮江水会将鳗鱼苗推送进来,这段时间是他们进行捕捞的最佳时机。”浦东公安分局水上治安派出所民警朱晓敏说。
警方综合运用人力情报、数据研判等手段,密切关注河流入江口动态,迅速锁定一伙在长江流域实施非法捕捞鳗苗的犯罪团伙。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伏守抓捕。
3月23日凌晨2时至5时许,水上治安派出所会同惠南公安处,经守候伏击,将正在非法捕捞鳗鱼苗的吴某某、章某某等5人抓获。经循线深挖,后又于4月3日凌晨1时许将另外2个正在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抓获。两次抓捕行动,共缴获鳗鱼苗种800余尾,网具6顶。
吴某某交代,每年三四月份他都会在浙江沿海及上海长江口附近捕捞鳗鱼苗。明知鳗鱼苗禁捕,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从三月初开始,每日凌晨伙同他人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最小网眼尺寸的网具非法捕捞鳗鱼苗。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800余尾鳗鱼苗已在长江口放生。
警方提示: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是实现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渔业从业者应当树立依法开发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的意识。保护长江渔业是每个渔业从业者的义务,也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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