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群天鹅在胡良才承包的池塘中觅食
记者曹圆媛
近段,沅江市胭脂湖街道焦山嘴村村民胡良才拨打市长热线12345反映,他与朋友承包了村里一个池塘养殖小龙虾,但现在有一群天鹅在他的养殖地吃虾,给他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12月1日,市长热线办组织媒体记者来到焦山嘴村了解情况。
记者在现场看到,胡良才承包的池塘内确有近百只天鹅在嬉戏觅食。据了解,胡良才与合伙人今年承包该池塘,已投入60万元左右,投放了大量的种虾和虾苗。
大约在两个月前,胡良才第一次在池塘发现了7只天鹅,随后越来越多,赶也赶不走。由于天鹅主要以水生植物和水生小动物为食,他们承包的池塘还未开始盈利,“资产”却每天都在变少,胡良才与其合伙人都很苦恼。
为何天鹅会聚集在此?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胡良才是否能申请到补偿呢?随后,记者采访了沅江市林业局森保站站长熊立先,他告诉记者,由于环境变好,池塘水质改变,天鹅所食的水生植物和水生小动物充沛,导致了大量天鹅往内湖迁徙。
对于养殖户的损失,赔偿存在难度,根据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因为保护野生动物而对农作物和经济林造成较大损害的,应该由政府部门给予赔偿。但他们损失的龙虾并不属于农作物或者经济林,因此无法依据现有法律直接赔偿。
天鹅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胡良才与其合伙人因为保护天鹅而产生的损失该如何补偿?记者就此来到胭脂湖街道办事处,分管农业的汪最立告诉记者,对于养殖户的损失,他们并非不管,而是正在寻求最合理的方案。他们打算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对龙虾养殖户进行赔偿,但赔偿金额能否与养殖户达成一致,还需要更多的协调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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