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豚是世界上唯一的淡水江豚,也是长江流域唯一的水生哺乳野生动物,被称为“水中大熊猫”。近日,《安庆市长江江豚保护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目前全国首部保护长江江豚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的出台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工作要求的具体实践。”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学东表示,长江安庆段是长江江豚主要栖息地之一,《条例》结合安庆实际和长江江豚生存现状,以长江江豚物种保护为抓手,旨在通过对栖息在长江安庆段水域、处于长江水生野生动物食物链顶端的长江江豚的保护,实现长江安庆段水域生态全面修复,长江江豚生存条件全面改善。
《条例》突出就地保护优先、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相结合原则,规定除法律法规许可的项目以及防洪、救灾、河道、航道治理等公共事务需要以外,禁止在长江安庆段长江江豚主要栖息地开发建设与生态修复无关的项目。针对食物缺乏、意外伤害、水体污染等危害长江江豚生存的三类突出问题,《条例》设计相关条款予以应对,提出实施长江江豚索饵场、繁育场的保护与修复、禁止在长江安庆干流和其他重点水域从事生产性捕捞水产品作业等措施,保护长江江豚食物来源。
《条例》还提出加强长江江豚迁地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建成高标准的长江江豚救护基地、科研基地、生态保护基地,促进种群复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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