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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只螃蟹绳子占了1斤多?上海人大代表:水产品“捆绑”销售何时休

发布时间:2020/10/23 15:45:16  来源:上观新闻  编辑:黄姗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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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秋风起,蟹脚痒;菊花开,闻蟹来。眼下正是大闸蟹肉满膏肥之时,然而市民们在购买螃蟹时,总能发现螃蟹身上捆绑着重重绳索,或者装在很厚的塑料袋内,“一斤螃蟹半斤绳”现象常被消费者诟病。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秋风起,蟹脚痒;菊花开,闻蟹来。眼下正是大闸蟹肉满膏肥之时,然而市民们在购买螃蟹时,总能发现螃蟹身上捆绑着重重绳索,或者装在很厚的塑料袋内,“一斤螃蟹半斤绳”现象常被消费者诟病。对此,市人大代表萧飞建议规范上海市水产海鲜市场螃蟹绑绳、水产品使用塑料袋。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代表建议的答复中透露,随着全国首个大闸蟹销售计量团体标准的实施,上海市将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短斤缺两、将包装作为商品的称重计价依据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只螃蟹绳子占了1斤多

  “有群众反映买了4只螃蟹,近5斤,但绳子足足占了1斤多;还有人花100元买了2斤虾,但是回家一称,不仅虾少了2两,而且塑料袋的重量将近1两。”萧飞指出,目前,在上海各类水产海鲜市场中,普遍存在螃蟹绑着粗绳子称重卖,水产品装在很厚的塑料袋内称重卖的情况。

  萧飞认为,原本普通的绑绳、塑料袋被水产海鲜经营者以按螃蟹、水产一样的价格称重售卖,群众买一次螃蟹、水产就会多花几十、上百元钱。这种情况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保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萧飞建议,对上海市水产海鲜市场螃蟹绑绳、水产品使用塑料袋进行规范,如:售卖的螃蟹按品种不同分别使用相应统一重量规格的绑绳,称重计价时按螃蟹的只数,扣除绑绳的重量;水产品则使用统一重量规格的塑料袋,称重计价时扣除塑料袋的重量,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螃蟹为何被“捆绑”销售

  市监管局在答复中透露,2019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公众诉求综合处置平台收到投诉举报17.2万件,其中涉及螃蟹、水产品的投诉近百件,主要集中在螃蟹的重量未达到广告或者包装宣传的数量、螃蟹提货券发生问题、绳子计入重量称重等。

  水产品为何被“捆绑”销售?市监管局道出个中原因:螃蟹一般均需扎绳才方便运输、销售,特别是电商配货过程中需要捆绑绳子;大量生产者出货时已经将捆扎螃蟹的绳子纳入计重范围;销售部分水产品特别是虾蟹等甲壳类动物时,塑料袋客观上需要一定的韧性或厚度,否则容易导致塑料袋破裂,引起其他纠纷。同时,部分商户也存在用过粗或者吸水性强的绳子捆扎螃蟹、电商未明确告知价格为“含绳价”等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据悉,部分区局已根据举报线索,对经营者在螃蟹销售过程中将包装物重量作为商品的计价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记者了解到,螃蟹“捆绑”销售之所以成为行业潜规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无良商家掌控了产品到消费者手里的中间环节,因此打通蟹农与消费者直销通道也是改善“一斤螃蟹半斤绳”乱象的有效手段。

  首个大闸蟹团标已出台

  市监管局表示,为了更好地规范市场避免纠纷,今年上海市出台首个大闸蟹销售计量团标,本地消费者购买的大闸蟹通常以数量或者以“对”为基本单位,市监管局积极推动《中华绒螯蟹销售计量规范》的发布,该团体标准已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按照团标要求,今后大闸蟹可按照4个等级7大类标注规格,无须每只都标注重量。该规定可避免小计量误差导致矛盾纠纷,又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有9家重点蟹企将成为首批执行团标企业。

  此外,上海市还将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15、12345热线,推动精准监管、靶向监管,对短斤缺两、将包装作为商品的称重计价依据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过投诉信息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路径强化信用约束,倒逼企业诚信经营。

  同时,上海市将积极推动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农贸水产品市场开办者、电商平台等履行市场管理责任或者平台管理责任,引导市场内或者平台内经营者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编辑:黄姗 访问人次:5851 关键字:螃蟹,捆绑,销售,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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