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护长江母亲河的渔业生态平衡和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响应中、省关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的号召,邻水县人民法院、邻水县人民检察院、邻水县公安局、邻水县农业农村局,通过邻水县生态环境资源司法执法协作保护机制,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牢固树立“长江一盘棋,邻水一整体”的思想,形成保护渔业生态合力的高压态势,全力攻坚,严厉打击全县非法捕捞行为。
图1、执法人员收缴的非法捕捞使用的禁用渔具地笼网。
图2、执法人员收缴的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据悉,自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方案实施以来,邻水县进入10年的禁捕期,大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入永久禁渔区。今年以来,该县农业农村局与县公安机关共查处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11起(其中电鱼6起,毒鱼1起,非法捕捞4起,没收电鱼工具6套,涉案人员29人,渔获物33公斤),行政处罚2起。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生态补偿机制“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违法犯罪人员主动交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0691.68元,并于全国放鱼日购鲤、鲫、鳙等鱼苗11万尾,放生御临河合流段。邻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非法捕捞案件9件,涉嫌人员23人,有力地打击了全县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遏制了全县非法捕捞行为。
面对违法,敢于亮剑,特别是邻水县公安局兴仁派出所何小强所长,亲力亲为,敢作敢当,为全力保护大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生态环境,带领全所同志连续夜巡作战,两个月查获非法捕捞案5起,立案侦查2起,正在侦办3起,为保护长江流域的渔业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图3、公安民警抓获非法捕捞时满脚的泥泞。
图4、公安民警深夜下河收缴非法捕捞网具。
(通讯员:沈明均、唐华平;单位:邻水县人民检察院、邻水县公安局、邻水县农业农村局;联系:0826-3222801;地址:鼎屏镇建新路110号;邮编:63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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