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哄而上抢东西,这类新闻似乎在舆论场里,就没有真正的消停过。不管是高速上翻车被临近村民哄抢,或者今年七月份瓜农西瓜被哄抢引起舆论讨论。对于这类哄抢事件,除了真正的严格处罚,没有太多的破解良药。
据观察者网报道,这两天,来自湖南洞口县岩山镇的年轻创业者刘正轩的遭遇,在网上引发了大量关注。大学毕业后,他回到老家养殖基围虾。没想到两年来,他的虾塘竟被当地村民哄抢十余次,造成的损失或达数十万元:从几个人偷摸捡鱼,到百八十号人公然捞虾……
大学生回乡创业,这本是可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好事情。尤其是创业成功之后,还有可能成为可以复制的模板,带动乡亲们一起发家致富。但是,故事没有按我们熟悉的方向发展,而是走向了村民一起哄抢的一个极端上来。都是同村人,还如此百八十人一起哄抢,可见这次行为不是过分,更是赤裸裸的犯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而更严重一点,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地村民已经哄抢十余次,百八十人公然捞虾,已经造成当事人损失达到数十万。这样的情况,明显已经涉及到到了违法。而当地警方对于这个情况的处理是行政拘留3人,并由村镇干部给村民做思想工作。面对如此多人数的哄抢,仅仅只有3人被行政拘留,强烈的反差之下,也体现出了相关执法力度的“温柔”。但是,对于当地警方来说,虽然有相关的法律可以执行,除了罚款以外,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动辄百余人的哄抢,倘若警方真的严格执法了,也意味着整个村子里的大多数人要被拘留,这显然也存在难度。而当地警方也绕不过和当地村民日常打交道,可能哄抢的村民中,也有和自己很熟悉的人,动不动就拘留他们,也是一笔人情债。正因为如此,导致了人们形成了“法不责众”的心理,只要哄抢的人多,自己就不会受到责罚。更严重的一点是,他们对于自身的这种行为不感到羞耻,甚至觉得自己没有去抢,就是一种吃亏。
可以看见,治理哄抢这种案件,警方的执法上的力度不足,导致了当地村民思想上存在错误认知。除了要加强思想教育以外,严格执法也很有必要。虽然,或许执法的成本比较大,但法律必须得到敬畏,错误必须得到纠正,即便它需要很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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