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明时间的设定
照明时以自然界阳光的照射状况为准则,强光时段约为早上十点至下午三点,强光的照射时间约5—6小时,以人工照明时,因光的强度不如阳光强,因此建议强光以6-8小时的照明为宜。更进一步,则以分段照明的方式为最佳,以:
1、10%光量×1小时
2、80%光量×6小时
3、20%光量×1小时为佳
即光量以“弱→中→强→中→弱”的照明时段,以定时器控制开灯、熄灯的时间,其优点:
·配合自然生态之晨间、中午、黄昏的不同光量;
·减少鱼只自睡眠中,受到一刹那强光照射的紧迫感;
·配合部分水草在夜间睡眠状态时,叶柄合拢至光线照射后叶柄展开时段(约30分-1小时),不致受强光紧迫展开之压力。
二、时段的设定
1、分段照明时间 前段、中段、后段;
2、分段照明光质 前后段为长波段暖色系光源(自然界晨昏为暖色系光源);
3、熄灯前一小时,将CO2添加器关闭,以利水草将溶于水中的CO2消耗完;
4、设定最后熄灯后之时段,于熄灯同时启动打气马达,以增加水中溶氧量,避免水草及水中生物缺氧。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发表评论 |
咨询:0779-2029779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图文推荐
最新水族器材
今日要闻
热点推荐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