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珠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东2020年珠江禁渔从3月1日零时起,持续到6月30日24时,为期四个月。禁渔水域范围为广东省管辖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将其他相关河流、湖泊纳入禁渔范围。
《通知》明确,在禁渔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和养殖生产等需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通知》要求在禁渔期,各地要按《“亮剑2020-1”珠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渔船安全管理、开展对渔民的培训、开展增殖放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等相关工作。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保障禁渔渔民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渔民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行应补尽补;对禁渔期生活确实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据悉,为做好广东省2020 年珠江禁渔工作,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已成立了广东省2020年珠江禁渔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禁渔期各项工作,以及时解决禁渔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珠江禁渔期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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