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浙江海宁市水产养殖也受到一定影响,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现根据上级提出的管理建议,总结以下几点水产养殖生产管理应对措施建议,供广大养殖户参考,尽量将生产损失降至最低。
服务大局,做好疫情防控应对措施
广大养殖户要坚决服从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助属地村(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用工制度,摸清场内人员情况,做好返岗人员情况了解和信息登记报备,做好封闭式管理,对所有进出养殖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和体温测试,场区内尽量做到分区管理、人员分开操作,生活相对隔离。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生产过程佩戴口罩和手套,尽量减少露天作业时间和人员聚集,做到勤消毒、勤洗手,注意饮食卫生、场区卫生和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确保人生安全。
政策对接,做好早春生产存塘管理
广大养殖户要树立疫情防控的责任心和稳产保供的使命感,密切关注疫情防控与掌握产业动态,切实加强养殖科学管理,合理做好水质管理、饲料投喂、病害防控、日常巡查等工作,预防缺氧泛塘、病害发生和“倒春寒”影响,维持正常生产秩序,确保生产安全。对已达到上市规格的存塘水产品,要根据疫情形势和市场行情,运用好民生物资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政策,尽快按程序申请办理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确保能够正常运输和销售。同时,挖掘本地市场潜力,积极对接本地农贸市场和超市,保障民生需求,疏通存塘量。
积极筹备,做好复工生产计划调整
根据疫情形势,做好新一轮养殖生产管理,重点做好全年生产计划的调整、新一轮放养前准备等工作,可利用现代网络物流手段,积极筹备苗种、饲料等养殖生产必需物资,将疫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对春节期间休假而不能回场员工做好安抚,对场区内未离开的本地人员继续做好防护,确保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可以尽快恢复水产养殖生产。
肺炎防疫的特殊时期,让我们克难攻坚,团结一心,一起打赢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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