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在响水县大有镇淮河村一处鱼塘附近。据介绍,1月5日中午1时许,根据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当地民警和渔政执法人员迅速赶到事发地点。" 只见一个5亩左右的池塘边有近百名群众在围观。" 民警发现还有三条装有发电机的铁皮小船,里面有电瓶及麻鱼器,5名村民正在鱼塘里电鱼,岸上堆满了捕获的鱼,达上千斤。
" 我们在自己的鱼塘里电鱼违法吗?" 面对执法人员,这些电鱼人员感到一脸茫然,认为在自家门前鱼塘电鱼合理合法。随后,执法人员亮出执法证,责令电鱼人员立即停止电鱼活动,关闭电源上岸调查处理,没收电捕工具,将 5名非法从事电捕人员带到派出所进行处理。
据了解,淮河村的这片 5 亩鱼塘归村里 50 户村民集体所有,里面自然生长的杂鱼每两年捕一次,多则四五千斤。" 临近春节,我们商量将鱼塘里的鱼捕一下,大家分点鱼乐呵乐呵。" 为了省钱省事,村民找来平时农田打水用的发电机、电瓶等工具,搞起了非法电力捕鱼。
" 幸亏有人发现早,及时举报,我们第一时间赶到制止,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电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不能图省事将安全和法律抛在脑后。" 执法人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国家《渔业法》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所以无论是在河里,还是自家鱼塘,电鱼都是违法行为。
发表评论 |
咨询:0779-2029779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图文推荐
最新综合新闻
今日要闻
热点推荐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