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群众反映,市、区两级政府均发布禁止捕鱼令,但在嘉陵江重庆市合川段仍发现有渔船在捕鱼,希望了解相关禁捕政策。12月18日,记者与区群工热线管理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去到区农业农村委行政执法支队了解情况。
据了解,今年6月,重庆市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全市水生生物保护区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常年禁捕;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及其他水域从2021年1月1日起,暂定实行10年禁捕。
“接群众反映后,我们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制止,宣讲了相关政策。”区农业农村委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唐柯介绍说,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我区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今年,对嘉陵江合川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462艘渔船实施了转产上岸,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常年禁捕。针对非保护区的其他水域,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实施禁捕,暂定禁捕时间为10年。
就下一步工作,唐柯表示,一是在重点水域,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并开设24小时举报电话42741558,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推动实时管控;二是联合各镇街加强对非法捕捞行为的巡查、执法力度;三是每年常态化开展增殖放流,增加水生生物多样性,维护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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