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珠海市斗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正式印发(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2017年为基准年,规划范围为斗门区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合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水域和滩涂,包括陆域和海域。《规划》将斗门区水域滩涂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禁止养殖区是指: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河流水道等重点生态功能区;
西江干流、支流等所有公共水域、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
海域及沿海滩涂范围;
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的渔业水质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禁养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水产养殖。
限制养殖区是指: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重点湖泊山塘水库等生态功能区;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限制养殖区内,结合区域环境容量等环保要求,限定水产养殖规模和密度。
养殖区是指:
除禁养区、限养区之外适合养殖的水域,包括池塘养殖、鱼塭养殖、工厂化设施养殖及其它养殖。
《规划》厘清了斗门区的养殖现状,科学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并分类制定了不同功能区划的管控措施,完善长效机制,为斗门区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行动方案指导。
通过规划,可以进一步加强养殖生产宏观管理、稳定养殖水域滩涂范围、依法管理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引导并促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合理安排产业布局;
提升水产养殖产品质量,保障水产品食用安全,提高产业竞争力;
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水产养殖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规划》提出,到2030年,斗门区对水产养殖业的供给侧改革将取得突破,实现空间规划布局更加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和技术全面推广普及,海洋生态环境稳中趋好,养殖和港口、城镇发展空间协调,基本建成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监管能力相配套、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绿色生态水产养殖产业格局。
王保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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