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消息,山东将做好2018年度渔业生产成本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各有关市通过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油价补助子系统开展2018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申报、初核工作,考虑今年机构改革实际,各市于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市级审核、核定。2019年8月1日起系统将关闭2018年度数据修改、审核功能。
在申报审核2018年度渔业油价补助工作中,海洋捕捞渔船因未换发新版捕捞许可证,以及因渔船过户、证书换发等原因造成证书断档或作业方式错误的,仍按照原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油价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鲁海渔函〔2017〕36号)文件精神执行。
自2018年起,对达到限制使用船龄的老旧渔船,船龄标准见《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号),一律不予补贴,当年度船龄到期日之前的补贴以月核算。
对2018年伏季休渔期间违法违规渔船扣减油价补助有关事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名电〔2018〕27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违法违规渔船扣减渔业油价补助比例由各市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各市请统计汇总2018年度查处的非本市籍渔船情况,并于2019年4月11日前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整理后,将及时把各市非本市渔业执法机构查处的违法违规渔船情况下发至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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