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海鲜的温州人注意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4月1日12时起,所有渔船禁止捕捞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
浙江沿海的梭子蟹产卵期一般在每年的4月到7月份。春季孵化的幼蟹生长较快,一般当年蜕壳约8至10次,体重达到3两以上,至少需要5个月。
所以每年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渔船作业。
除了梭子蟹,这些海鲜也将逐步“游离”温州老百姓的餐桌!
且吃且珍惜啊!
有条件的可以提前囤货!
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
这意味着,从4月1日起一直持续至9月16日的休渔期开始了。
自此,东海海域逐步进入禁渔、休渔期。
根据规定,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期从4月16日开始。
接下来,5月1日开始,浙江将全面进入休渔禁渔期,除钓具外的各类海洋捕捞作业都将被禁止。
直到9月,也就是长达4个多月的时间里,大家吃不到新鲜的野生海捕鱼虾。
在伏季休渔一周后,全省水产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
同时,全年禁售带鱼、小黄鱼、大黄鱼、银鲳、鲐鱼、梭子蟹等6种海洋渔业重点保护品种未达到最小可捕过渡性规格的幼鱼。
总而言之,为了咱们未来能吃到更丰美的海鲜请各位渔民自觉遵守伏季休渔的指令,也请市民不要购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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